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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汽轮厂区地块启动迁建工作的自愿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近期收到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汽轮石桥路厂区迁建的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会议纪要),杭州市人民政府将杭汽轮石桥路厂区列入征迁规划范围,本公司住所位于该地块内,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杭州市政府将杭汽轮石桥路厂区及周边区域列入杭州市下城区灯塔单元城市改造连片开发范围,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要求启动石桥路厂区的迁建工作。

2、根据会议纪要,有关杭汽轮石桥路厂区迁建补偿事宜,由杭州市下城区政府相关做地主体与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汽轮集团)签订征迁补偿协议,由杭州市下城区政府负责支付给杭汽轮集团征迁补偿金作为杭汽轮石桥路厂区整体迁建补偿,具体根据杭汽轮工业园项目(即汽轮重工项目)建设进度分期支付;由杭汽轮集团负责,会同本公司根据拆迁补偿规定分配补偿款;由杭州市经信委负责,加强对补偿资金支付及使用的监督指导。

二、搬迁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正制订计划有序推进厂区迁建和汽轮重工项目建设,鉴于搬迁区域产权主体较多,尚无法预知征迁评估结果及搬迁工作进程,公司搬迁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适时履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并就该搬迁事项的重大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